<p class="ql-block"> 學生圖南問:近來一部電影令我感到印象深刻,《周處除三害》結尾主人公擊殺了在場所有吟唱所謂圣歌的教徒,偶爾出現(xiàn)一個怕死的,(比較清醒的)主人公還是會給他活著的機會,我思維如果地球是一個瘋人院,百分之一的人在教堂里面吟唱圣歌,剩下九十九的人都以自己的人格面具作為自我而活著,教堂里面的人稱外面九十九的人是瘋子,說他們?yōu)樯系鄣倪x民,天堂之門會為他們開放。他們對信仰無比堅固,如同吟唱圣歌的教徒,即使教主死亡,他們依然吟唱圣歌。外面的人說教堂里面住滿了瘋子,而他們才正常人。我認識到奴役一個人最狠毒的方式就是想盡一切辦法貶低對方,今天早上我聽到一個瘋子對我說,(當然我知道我也是一個瘋子)“說了你幾句就惱了?”,雖然我什么話都沒說,我只想趕快離開那個人。由此我明白,人這個程序基本是固定的,某類人說什么話基本都是一個固定的程序在運作,而我也清楚的知道我也是如此,不過是一套固定的程序罷了。我思維每一個人從小的自我防御機制是什么時候就開始運作的?那些人格面具最終將自己包裹的如此嚴實,趨利避害的本質讓我看到了各種各樣的人性,如果說教堂里面的人被各種教義所催眠,而我不知不覺也不過是以另外一種方式所催眠,是這樣的嗎,師父!</p><p class="ql-block"> @圖南? 從佛法的角度看,或者一個人有愛、有慈悲心,那么,無論如何,殺人都是極大的罪惡,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歌頌殺人,更不能殺人。對于一個心智健全的人來說,絕對不殺人是起碼的道義底線,而對一個修行人來說,不殺生則是起碼的。不殺人,不是因為法律不允許殺人,而是我們知道自己珍愛自己的生命,所以也珍愛其他生命。即使是對于罪大惡極的人,我們也沒有絲毫的權力來行使懲罰,私刑在幾乎所有社會里也都是被禁止的,這理當如此。就算是對于二戰(zhàn)的戰(zhàn)犯東條英機等人,也只有通過正當?shù)姆墒侄尾拍軌蛴枰詰土P,如果由個人來處決罪犯,那么這個人就在犯罪了。經常發(fā)生這種情況,那就是有些殺人犯被處以無期徒刑或有期徒刑,人們認為不公平,應該以命償命,但實際上,法律的處理結果無論如何都是較好的,個人根本無權評判。法律是一種公權力,它或許不夠完善,但是只有它才有權力對某個人做出懲罰。一個人是否有罪,以及一個人應該被處以何種懲罰,只能通過某個社會既有的法律程序來決定,在最終判決以前,我們不能先入為主地認為某個人或某些人有罪或應該處以某種刑罰。否則的話,我們就很容易認為和我們持有不同觀點的人是有罪的,以及他們應該被處以何種懲罰,這樣一來,他們也可以合情合理地認為我們有罪和我們應當被處以某種懲罰。私權不能僭越公權,這是社會教育的最基本內容,如果一個人在這上面拎不清,那么即使目前還沒有犯罪,未來也很可能走上犯罪的道路,而其中可悲的是由于缺乏教育,這樣的人會始終認為他所做的一切是完全正確的。如果最終人們只能通過刑法實踐來學會上述這些,那就反映出教育的巨大失敗,因為那種代價將是由集體付出的。集體付出代價的可悲之處不僅在于其較大的破壞性和殘酷性,更主要的是,社會無意識的程度被加深,它埋下了未來社會沖突的隱患。這就是為什么古老的智慧都對法治抱有極大的謹慎態(tài)度,不得已而用之。只有通過恰當?shù)慕逃龓椭恳粋€社會成員變得謙虛、放松、寬容、有理解力和有愛,人類才可能有未來。</p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