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p> 人民公社是1958年大躍進運動中的產物,誕生在1958年中期。是中國共產黨組織農民、建設農村、發(fā)展經濟的一次重大社會實驗。</p><p> <b> 一、人民公社產生的客觀因素</b></p><p> <b>1.農業(yè)發(fā)展的需要。</b>1958年農村農田水利建設大規(guī)模開展,水庫、水渠等工程的建設涉及農業(yè)合作社之間的經濟關系,當時不可能也不允許根據商品經濟原則,按照合作社投入大小,與受益掛鉤進行結算。<b>農村的生產合作社規(guī)模過小,在生產的組織和發(fā)展方面的許多不便愈加顯現,制約了農田水利化、耕作機械化的發(fā)展。</b></p> (大辦人民公社 加速社會主義建設《毛澤東時代美術》湖南美術出版社) <b>2.群眾有呼聲。</b>比如四川瀘縣“興修水利、積造肥料和改良土壤的任務很大……人力物力都感不足;在土地方面,由于小社分布零散,不便統(tǒng)一規(guī)劃;不少農業(yè)社領導骨干薄弱……<b>廣大農民紛紛要求并小社為大社</b>”(《中國共產黨歷史 第二卷 上冊》 P493) (肥豬滿園《毛澤東時代美術》湖南美術出版社) <p><b> 3.綜合發(fā)展的需要</b>。1958年1月在杭州會議、南寧會議上,<b>毛澤東提出地方工業(yè)的產值三年、五年或十年超過農業(yè)產值</b>的問題。國家經委根據毛澤東的意見,起草了《關于發(fā)展地方工業(yè)問題的意見》,<b>第一次正式提出農業(yè)生產合作社辦工業(yè)問題</b>。1958年3月23日在成都會議通過,4月5日政治局會議通過。</p><p><b> 為上世紀80年代改革開放鄉(xiāng)鎮(zhèn)企業(yè)大發(fā)展打下了基礎。</b></p><p><b> 農業(yè)社辦工業(yè),已突破農業(yè)生產合作社這個名稱的限制。也就是說農村主要的合作經濟組織需要另找名稱(</b>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3)。</p> ( 歡天喜地走人民公社的路《毛澤東時代美術》湖南美術出版社) <div> <b> 4.中央有共識。</b>在1958年2月時,<b>毛澤東、劉少奇等中央領導人就開始醞釀改變農村基層組織結構</b>、實現鄉(xiāng)社合一的問題,在不同場合談到了辦“公社”的意見(《中國共產黨歷史 第二卷 上冊》 P494)</div><div> 在生產“大躍進”的同時,農業(yè)的生產組織形式也在醞釀著一次重大的變化(《毛澤東傳 1949-1976 上》P826)<br> 1958年4月8日,中央政治局會議批準了成都會議3月20日通過的<b>《中共中央關于把小型的農業(yè)合作社適當地合并為大社的意見》</b>“農業(yè)生產合作社如果規(guī)模過小,在生產的組織好發(fā)展方面勢將發(fā)生許多不便,為了適應農業(yè)生產和文化革命的需要,<b>在有條件的地方,把小型的農業(yè)合作社有計劃地適當地合并為大型的合作社是必要的</b>”。此后各地在較短的時間內開始了并社工作。<br><b></b><i></i><u></u><sub></sub><sup></sup><strike></strike><br></div> (人民公社食堂 《毛澤東時代美術》湖南美術出版社) <b> 6. 農民有創(chuàng)新。</b>農村農田水利建設大規(guī)模開展、地方工業(yè)遍地開花,帶來了農村勞動力的緊張。<b>一些地方為了盡可能騰出勞動力用到工農業(yè)生產上去,于是出現了簡易的公共食堂和托兒所</b>。為了讓青年農民學習工農業(yè)技術,延邊、登封、瀏陽等地在農村辦起了“農業(yè)大學”。 (網絡照片) <b> 二、人民公社產生的主觀因素</b><br> <b> 1.主席有思考。</b>1955年,毛澤東為《大社的優(yōu)越性》一文寫的按語指出“小社人少地少資金少,不能進行大規(guī)模的經營,不能使用機器。這種<b>小社仍然束縛生產力的發(fā)展</b>,不能停留太久,應當逐步合并。” 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2)<br> (毛主席和我們心連心 《毛澤東 光輝的歷程》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) <div> <b>2.領袖的愿景。</b>陸定一在八屆二中會議上的講話結尾部分說:毛主席和少奇同志談到幾十年后我國的情景時,曾經這樣說,那時我國的鄉(xiāng)村中將是許多共產主義的公社,<b>每個公社有自己的農業(yè)、工業(yè)、有大學、中學、小學,有醫(yī)院,有科學研究機關,有商店和服務行業(yè),有交通事業(yè),有托兒所和食堂,有俱樂部,也有維持治安的民警</b>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4)。</div><div> 現在回頭看40年前的農村公社,除了沒有大學、沒有科學研究機關外,都實現了!一直延續(xù)到今天的鄉(xiāng)鎮(zhèn)!<b></b><i></i><u></u><sub></sub><sup></sup><strike></strike><br></div> (網絡照片) <p><b> 3. 少奇同志有布置。</b>1958年4月在火車上,劉少奇、周恩來、陸定一和鄧力群吹(暢想)教育如何普及、半工半讀,吹公社、吹烏托邦、吹過度到共產主義,吹空想社會主義、吹托兒所、集體化、生活集體化、工廠辦學校、學校辦工廠……,跟吳芝圃(時任河南省委第一書記)說,<b>我們有這樣一個想法,你們可以試驗一下</b>。他熱情很高,采取的辦法也很快,工農商學也有了,就是不叫公社。(1958年11月7日劉少奇在鄭州會議上講話)</p><p> 吳芝圃講:那個時候托兒所、集體食堂、大社都有了,還不叫公社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4)。</p> (人民公社萬歲 《毛澤東時代美術》湖南美術出版社 ) <p><b> 4.少奇同志有要求。</b>1958年6月14日,<b>劉少奇同全國婦聯黨組談話</b>,提出家務勞動社會化的意見,<b>要求在農村大辦公共食堂、托兒所和敬老院</b>。30日與《北京日報》編輯談話,提出三四十年即可進入共產主義社會。對于共產主義社會的基層組織,現在就要開始試驗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6)。</p> (為社員準備好飯菜《毛澤東時代美術》湖南美術出版社) <p class="ql-block"> <b>5.小平同志支持。</b>1957年4月5日,鄧小平在甘肅省干部會議上說“<b>我們應當說可以發(fā)展快一些</b>”現在“我們比蘇聯發(fā)展還快,以后更要快一些”(《鄧小平傳 1904-1974下》中央文獻出版社 P1057)。</p><p class="ql-block"> 1958年2月13日,在四川省委召開的四級干部會議上講“現在我們中國的速度,比如工業(yè)每年發(fā)展到百分之十幾到二十,這速度是資本主義不可想象的”(《鄧小平傳 1904-1974下》中央文獻出版社 P1060) </p><p class="ql-block"> 1958年8月23日,北戴河政治局擴大會議,對農業(yè)高產仍然充滿信心,大家對農村辦人民公社產生了極大興趣。鄧小平贊同毛澤東關于農村人民公社性質的意見,他說“<b>公社本身是社會主義性質,為共產主義做準備。</b>全民所有制成分逐步增加”(《鄧小平傳 1904-1974下》中央文獻出版社 P1082)</p> <b> 三、成立人民公社的理論依據</b><br> <b> 1.公社的出處。</b>公社是中古歐洲自治城鎮(zhèn)的組織,其特色是市民擁有一定的權利,包括財產權、行政權等。彼此之間互相協助幫忙。<br> <b>2.導師有設想。</b>馬克思、恩格斯的文獻里,把他們<b>設想的共產主義社會的基層組織稱為公社</b>。<br> (人民公社萬歲《毛澤東時代美術》湖南美術出版社) <div> <b> 3.導師有論述。</b>1958年4月在去廣州的火車上(參主觀因素-2),<b>陸定一接受編輯</b>《<b>馬克思、恩格斯、列寧、斯大林論共產主義社會》</b>一書的任務。中宣部全力突擊,6月初稿完成。收錄初稿里的<b>第一條語錄是弗?恩格斯11845年2月8日在愛北斐特的演說,里面有兩個地方提到共產主義社會的基層組織叫公社</b>: </div><h5> “既然那時生產已經不掌握在個別私人企業(yè)主的手里,而是掌握在<u>公社</u>及其管理機構的手里,那也就不難按照需求來調節(jié)生產了?!?lt;br> “正如我們可以很容易地知道某個移民區(qū)消費多少棉花或多少棉紡織品一樣,中央管理機構也可以同樣容易地知道全國各地和各<u>公社</u>的消費量?!?lt;br> 毛澤東在北戴河會議上推薦該書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7)。<br> </h5> <b>四、推進過程</b><br> <b> 1. 各顯神通。</b>1958年6月前,當時各地合并起來的大社叫法各式各樣:河南叫集體農莊、農場、社會主義大院,遼寧蓋平縣叫太陽升共產主義農場,四川成都郊區(qū)叫國營農場,北京順義叫紅旗、衛(wèi)星、七一、火箭等合作農場。<br> 1958年6月份,一些地方出現了以“公社”命名的大社。浙江諸暨縣成立“紅旗共產主義公社”、遼寧安東縣成立“前陽公社”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6)。<br> (群英獻禮 《毛澤東 光輝的歷程》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) <b> 2.政社合一。</b>在合作化過程中,東北有些地方,出現村政府和合作社合署辦公,一個機構、兩塊牌子;浙江舟山出現鄉(xiāng)社合一的生產合作社。1955年初民政部批評“以社代政”的做法。1955年4月主管民政部工作的副總理<b>陳毅在民政工作會上批評民政部的做法“文不對題”</b>,中央同意陳毅的意見,轉發(fā)了陳毅的講話。1957年陳伯達調查后給黨中央、毛澤東寫過一個報告,“<b>可以把鄉(xiāng)和社合在一起,使合作社成為真正的基層</b>” 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5)。 (網絡照片) <b>3.陳伯達吹風。</b>1958年7月1日,陳伯達在《紅旗》雜志第3期發(fā)表《全新的社會、全新的人》的文章,提出“把合作社辦成一個既有農業(yè)合作,又有工業(yè)合作的基層組織單位,實際上是<b>農業(yè)和工業(yè)相結合的人民公社</b>”,透漏了人民公社的名稱。 (五谷豐登《毛澤東時代美術》湖南美術出版社) <b> 4.譚震林運作 。</b>1958年6月底7月初,譚震林在鄭州主持召開冀、魯、豫、陜和北京市農業(yè)協作會議,他在會議中第一次把河南遂平縣衛(wèi)星農業(yè)社稱為“共產主義公社”。會議期間,該社向譚震林匯報工作,<b>譚和他們講了一番工、農、商、學、兵辦‘公社’的道理,</b>回來就叫成公社了。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8)。 <b>5. 明確方向。</b>陳伯達在《紅旗》雜志第4期又發(fā)表寫的《在毛澤東同志的旗幟下》的文章,明確引證了毛主席的指示:“毛澤東同志說,我們的方向<b>應該逐步地、有次序地把工(工業(yè))、農(農業(yè))、商(商業(yè))、學(文化教育)、兵(民兵,即全民武裝)組成一個大公社,從而構成我國社會的基層單位</b>?!? (網絡照片) <div> <b> </b></div><div><b> 6.河南先行。</b>河南省最先得到關于人民公社的信息,迅速掀起了人民公社化熱潮。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9)</div> (報喜《毛澤東 光輝的歷程》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) <b> 7.未來設想。</b>1958年8月初,毛澤東在視察徐水、安國時說:糧食多了可以考慮<b>讓農民一天干半天活</b>,另外<b>半天搞文化、學科學,鬧文化娛樂,辦大學、辦中學。土地實行輪作</b>。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19) (又是一個豐收年《毛澤東時代美術》湖南美術出版社) <div> <b>8.人民公社好。</b>1958年8月6日,毛澤東在吳芝圃陪同下到達河南新鄉(xiāng)縣七里營公社,看到辦公室門口的公社牌子,說“<b>人民公社名字好</b>”。</div><div> 8月9日到達山東,當山東省委書記譚啟龍匯報歷城縣 北園鄉(xiāng)準備辦大農場時,毛澤東說“還是辦人民公社好,它的好處是,可以<b>把工農商學兵結合在一起,便于領導</b>”。<b></b><i></i><u></u><sub></sub><sup></sup><strike></strike><br></div> (網絡照片) 9.8月13日報紙發(fā)表了“還是辦人民公社好”談話的消息后,全國各地迅速掀起了辦人民公社的熱潮。 ( 群英獻禮《毛澤東 光輝的歷程》上海人民美術出版社) <b>10.全國建立人民公社。</b>1958年8月17日,北戴河政治局擴大會議,毛澤東談到關于人民公社問題的看法要點:<br> -辦人民公社,是群眾自發(fā)的,不是我們提倡的;<br> -人民公社的特點:大,人多,地多,綜合經營,人多勢眾辦大事;公,比合作社更要社會主義,把資本主義殘余(自留地)可以逐步搞掉;<br> -把農民組織成產業(yè)大軍,積極性更高,產量更多;<br> -辦人民公社,要試,一個縣要有一兩個試點,不要一哄而起。(《若干重大決策與事件的回顧-下》薄一波 P521)<br> 會議通過了《<b>中共中央關于在農村建立人民公社問題的決議</b>》(《中國共產黨歷史 第二卷 上冊》 P495)<br> <div><b>五、不斷修正</b> </div><div> <b> 1.過黃河跨長江</b></div><div> 《1956年到1967年全國農業(yè)發(fā)展綱要(修正草案)》這個綱要草案是黨中央委員會在1956年1月間提出的,<b>1957年10月25日進行了修改、公布</b>,1960年4月經第二次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討論通過。通俗講就是從1956年開始,在12年內,糧食每畝平均年產量,黃河以北地區(qū)達到<b>400斤</b>;黃河以南、長江以北達到<b>500斤</b>;長江以南地區(qū)達到<b>800斤</b>。”這個指標是客觀的,不理解后來怎么放了那么多的“衛(wèi)星”!<br></div> <p><b> 2.農業(yè)八字憲法</b></p><p> 1958年,毛澤東深知科學技術對發(fā)展現代農業(yè)的重要性,根據我國農民群眾的實踐經驗和科學技術成果,提出農業(yè)八項增產技術措施即 “<b>農業(yè)八字憲法</b>”(即土、肥、水、種、密、保、管、工),對實現科學種田起了積極的推動作用</p><p> <b>3.隊為基礎,三級所有</b></p><p> 1959年2月27日,中共中央在鄭州召開政治局擴大會議,通過了《關于人民公社管理體制的若干規(guī)定(草案)》,確定了“隊為基礎,三級所有”體制。毛澤東和中共中央開始逐步糾正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錯誤。</p><p> <b> 4.反“五風” </b></p><p> 1960年11月3日,中共中央印發(fā)《關于農村人民公社當前政策問題的緊急指示信》(即十三條),<b>糾正共產風、浮夸風、命令風、干部特殊化風和瞎指揮風</b>。</p><p> <b> 5.農業(yè)六十條</b></p><p> 1961年3月22日,中央工作會議通過的《<b>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(草案)</b>》,文件共10章60條,故簡稱《農業(yè)六十條》?!掇r業(yè)六十條》是人民公社的憲法。</p><p> 在1962年 9月黨的八屆十中全會上,黨中央通過了《<b>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</b>》草案修正案。農村人民公社步入正軌。中國共產黨歷史上對農村的發(fā)展建設、管理經營最完善的文件之一。</p><p> <b> 6.后人的評價1</b></p><p> “黨中央在調整國民經濟過程中陸續(xù)制定的<b>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</b>,<b>比較系統(tǒng)地總結了社會主義建設的經驗,分別規(guī)定了適合當時情況的各項具體政策,至今對我們仍然有重要的借鑒作用”(</b>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)。</p><p> ......由于對社會主義建設經驗不足,對經濟發(fā)展規(guī)律和中國經濟基本情況認識不足,更<b>由于毛澤東同志、中央和地方不少領導同志在勝利面前滋長了驕傲自滿情緒</b>,急于求成,夸大了主觀意志和主觀努力的作用,沒有經過認真的調查研究和試點,就在總路線提出后輕率地發(fā)動了“大躍進”運動和<b>農村人民公社化運動</b>,使得以高指標、瞎指揮、浮夸風和“共產風”為主要標志的左傾錯誤嚴重地泛濫開來......</p><p> ......毛澤東同志在領導糾正“大躍進”和人民公社化運動中的錯誤時提出了不能剝奪農民,不能超越階段,反對平均主義,強調發(fā)展商品生產、遵守價值規(guī)律和做好綜合平衡,主張以農輕重為序安排國民經濟計劃等觀點(中國共產黨中央委員會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<br></p> 中央《關于建國以來黨的若干歷史問題的決議》中對人民公社的否定是抽象的,肯定卻是具體的!農村人民公社工作條例草案,也就是俗稱的“六十條”,在中國農村工作歷史上,是個里程碑! <div> <b>7.后人評價2</b></div><div> 旅美史學家黃仁宇認為:共產黨不僅僅是恢復了基層的小農生產,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“孫文主義”,最為關鍵的是,<b>共產黨更建立了牢固的社會組織結構,尤其是把一盤散沙的農民組織起來,把農業(yè)剩余從地主豪商手中奪取,用于國家工業(yè)化建設,同時又為新中國培養(yǎng)了大量合格的現代勞動者,工業(yè)發(fā)展反過來使得過剩農業(yè)人口得以充分就業(yè)。這是中國國家復興的最大希望。</b>他的名言是:“過去的中國近百年史,過于注意上層結構,很少涉及底層”,而只有共產黨改造和建立了中國的基礎結構。在那個冷戰(zhàn)的時代,黃仁宇能堅持這樣的觀點是非常不容易的。</div> <b>六、取消人民公社 </b><br> 1983年10月12日,中共中央、國務院發(fā)出《關于實行政社分開,建立鄉(xiāng)政府的通知》,<b>規(guī)定“以原有公社的管轄范圍為基礎”重建鄉(xiāng)政府或鎮(zhèn)政府體系</b>。標志著存在25年的人民公社被取消,鄉(xiāng)重新被確立為農村基層行政單位。 <p> 毛澤東說過,<b>中國革命問題根本上就是農民問題</b>。</p><p> 習近平總書記在十九大報告中說:<b>農業(yè)農村農民問題是關系國計民生的根本性問題</b>。沒有農業(yè)農村的現代化,就沒有國家的現代化。</p><p> 農業(yè)、農村、農民,中國特有的“三農”問題,期待著、也相信能有革命性解決,能夠實現跨越性發(fā)展!</p> <p><br></p><p><a href="http://www.h-ceramic.com.cn/2r7wn1g8?share_from=self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opener noreferrer"><i class="iconfont icon-iconfontlink"> </i>歷史真相之--“大躍進”考</a></p><p><br></p><p><a href="http://www.h-ceramic.com.cn/2s9qh9ir?share_from=self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opener noreferrer"><i class="iconfont icon-iconfontlink"> </i>歷史真相之-廬山會議考</a></p><p><br></p><p><a href="http://www.h-ceramic.com.cn/2vcn3ry0?share_from=self" target="_blank" rel="noopener noreferrer"><i class="iconfont icon-iconfontlink"> </i>歷史真相之-我國走上計劃經濟之謎</a></p><p><br></p><p><a href="http://www.h-ceramic.com.cn/2zib52y8?share_from=self" target="_blank"><i class="iconfont icon-iconfontlink"> </i>探究— 三年困難時期“餓死”真相</a></p><p><br></p><p><a href="http://www.h-ceramic.com.cn/2xy7wcqb?share_from=self" target="_blank"><i class="iconfont icon-iconfontlink"> </i>探究-對第二個《歷史決議》再認識</a></p>